古希伯来人是西方宗教文明的奠基者。这个曾辗转于埃及与两河流域之间的民族,最终建立起影响深远的以色列王国。为何规模有限的族群能塑造全球性信仰?
2025年5月17日在线举行的《中国基督教研究》2025年度会议上,南昌大学彭瑞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双核钥匙,解码古希伯来人如何借流动型神庙社会与血缘信仰绑定机制,在文明夹缝中构建不朽的精神帝国。
一、原始宗教的社会形态:血缘图腾氏族社会
(1)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社会
彭瑞首先解释了“氏族”一词的基本定义。氏族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亲属团体,是早期社会中的一种基本社会组织形式,拥有共有土地,成员共同耕种和使用。
关于氏族与家庭关系的讨论,在社会人类学与宗教学研究中存在重要分歧。19世纪的美国学者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和德国思想家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主张“氏族先于家庭”。他们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早期阶段,个体并不是以“小家庭”为基本单位生活,而是生活在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群体中。在这种集体中,财产和资源是共有的,婚姻关系也较为松散,家庭的形态并不固定。
与之相对,20世纪的一些学者如韦斯特马克(Westermarck)和罗维(Lowie)则提出“家庭先于氏族”的观点。他们从生物学和动物行为学出发认为,许多动物种群中已经存在“家庭”形式的配偶与子代共同生活的结构。
氏族与部落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彭瑞进一步解释,氏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成员通常认为自己有一个共同的祖先。而部落是由若干氏族联合而成的更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具有共同的地域、语言、文化和一定的政治联系。
(2)原始宗教的若干观念与形式
原始宗教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自然神话论、万物有灵论、前万物有灵论(巫力论)、巫术论、祖先崇拜、萨满教、图腾崇拜、原始启示说或原始一神论。
彭瑞解释了几种典型的宗教形式的概念,他说:“万物有灵论是把非人类的自然世界带入人类社会生活,可以起到约束人类自私行为的作用。祖先崇拜是对已故祖先的崇敬和尊重,包括精心埋葬死者的尸体和祭奠死者,可以让祖先在维持社会和谐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萨满教是萨满专家在与神灵领域的互动实践中获得知识来造福社区。”
并且,彭瑞提到了“宗教与合作伦理”,从社会学的角度出发,一些学者认为宗教在原始社会中起到了维系群体合作、强化道德规范与促进群体生存的作用。其中他引用了傅勤家说的话:“即凡一民族之发生,个有其团结之需要,与其互相约束,乃本其素来之信仰,或为祖先,或为物类,于以聚族而谋生。此即蛮野之人民,或拜木石禽兽,或拜日月山川水火祖先之由来也。”
(3)图腾信仰:原始社会的基本宗教形式
哪一种原始宗教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宗教形式呢?彭瑞认为是图腾崇拜,这也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Émile Durkheim)所认为的立场。
“图腾”指的是奉某种动物、植物或自然为族群(氏族、部落、宗族或个人)的“图腾”,相信群体自身与所奉图腾植物存在某种超自然的亲缘关系或血缘关系。
彭瑞指出:“图腾信仰是一种集合性的信仰平台,它覆盖三类主体:人、自然和祖先,并且关联两种类型的合作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合作,以及基于血缘的代际合作。这使得图腾信仰在宗教原型中占有独特地位。”
他进一步解释说:“相比之下,像自然神话论、实物崇拜、万物有灵论、祖灵或灵魂崇拜、前万物有灵论、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宗教形式,往往只囊括其中一类主体,因此通常只能表达一种社会合作类型,缺乏整体性的整合力。”
“萨满教虽然也能同时表达‘人与自然’‘人与祖先’的关系,但它是以萨满个人为核心,缺乏清晰的分类体系,因此难以发展出稳定的集体认知、集体心理与集体团结结构。”彭瑞解释说。
二、原始社会的调整及其应对:地缘神庙系统的兴起
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原始社会从熟人社会转向陌生人社会,血缘关系逐渐失去了作为唯一社会纽带的功能。人群的扩散和生活节奏的变化,使得仅依靠婚姻或血缘构建社会关系变得困难,地缘关系的重要性日益上升。彭瑞觉得“时间上来不及通过婚姻构建血缘关系”,在他看来,地方事务,特别是军事组织和大型公共工程,要求的是“跨越家族血缘的组织领导能力”,不再局限于宗族内部。
彭瑞继续解释说:“血缘图腾系统其实是血缘和地缘的合一,但以血缘图腾来表示。当时的地缘关系构建并不重要,从属于血缘关系构建。”
原始社会后期,以地缘为中心的神庙及神庙公社开始出现。诸如神庙、积石冢、原始社坛和天坛。彭瑞提到:“神庙最早或许来源于图腾禁地或图腾,但是神庙首领与人们未必存在血缘关系,或者说血缘关系不是重点。”神庙以地缘为中心,聚焦于地方福祉,形成神庙聚落(即神庙社会,或神庙社区,或神庙公社)。进而形成了以神庙为中心的中心聚落,往往也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在原始社会末期、古代文明初期,就有古代力量和现代力量的张力,也就是血缘图腾系统和地缘神庙系统。前者以血缘为组织核心,统摄了地缘关系;后者则以地缘为出发点,典型形态可定义为以地缘关系来统摄血缘关系。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很长时间内,这两套系统冲突不大,并且可协调性高。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可以转换,当时神庙是地缘熟人社会,图腾是血缘熟人社会,两者存在一定的分工。
彭瑞指出:“图腾社会以历时性合作为主,而神庙社会以共时性为主。”也就是说,血缘强调家族延续与代际传承,而地缘则更关注同一时间段内的合作与效率。
西方一般学说认为,随着地缘团体的兴起与亲属关系的弱化,最终以地缘团体取代血缘团体,亲属关系减弱,地缘关系日益重要,最后将导致国家(城邦)的产生,而城邦国家(或都邑国家)是“地缘神庙”社会的成熟形态。
三、新月地带的古代文明模式
彭瑞继续介绍了新月沃土地带(简称,新月地带)的古代文明模式,因为这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而新月地带具有两大典型性古代文明,分别是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两河文明)和古埃及文明。
两河文明的社会构建:地方神庙为主导
“两河流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但也注定了这个地区没有天然屏障。”彭瑞特别强调。这里的农业“极度依赖灌溉和排水系统”,而洪水频繁造成生计不稳,因此“畜牧业始终在经济结构中扮演重要角色”。在早期人口稀少的阶段,社会以血缘为基础,冲突较少,但随着人口密度上升和资源竞争加剧,“地缘关系紧张,并推动文明发展”。
这个时候地缘神庙系统占主导地位,取代了血缘图腾系统。两河文明由地方神庙公社发展为城邦国家,再演变为王朝和帝国。神庙不仅是宗教中心,更是经济与政治的核心单位。王权与神权并存,国家权力并非集中在一人手中,而是神职与王权分立又合作的结构,反映了宗教与政治密切交织、又互相制衡的社会形态。城邦的政权结构体现出“政治单位是城邦,经济宗教单位是神庙”的特色。
王朝(帝国)时期并不稳定,依赖掠夺和赋税交替维持,尚未形成统一的文明体。严格来说,两河文明也是“苏美尔——阿卡德——巴比伦——亚述”文明,没有天然的确定性边界,周边不断兴起新的力量。王朝的基础仍是地方城邦,王权受祭司集团限制(祭司-王模式),神学体系尚未成熟,缺乏系统的“君权神授”理论。
祭司-王模式是受限制的王权并且神学体系缺乏,形成“君权神授”理论,神学政治强化了基于土地的帝国统治和效忠。但帝国仍依赖地方城邦的合作,官僚和军事力量(如亚述行省制)加强控制。社会调节部分由官员、法官和士兵主导,但地方传统与帝国法律并存。
接下来,独立商人阶层出现,地方市场与长途贸易结合,形成“大社会”经济网络。社会调节不仅依赖官方(官员、士兵),也由商人、工匠自主协调。尽管王权通过神学政治强化,但经济权力分散,商人阶层影响力增强,王权需平衡多方利益。
古埃及文明的社会构建:扩大的神庙系统社会
古埃及地处尼罗河流域,面积不大、封闭性强、易守难攻,具有天然的防御优势。尼罗河的定期泛滥为农业提供了肥沃土壤,是一种最省力的灌溉农耕方式,使埃及成为“地中海的粮仓”。尼罗河的通航便利,使得统治阶层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稳定的熟人社会。
并且,古埃及建立了以“法老为神”的政教合一体制。法老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更被视为神的化身,取代了具象的图腾,构成了“神—王”体系。国家以地缘为中心,围绕神庙形成社会组织,而非以血缘为中心。麦克尼尔认为早期埃及就像一个扩大化的神庙公社。
古埃及形成了三个主要的神庙神学体系——赫利奥坡里斯、赫尔摩坡里斯、孟菲斯,它们通过对众神的血缘关系建构实现融合,支撑起统一的国家宗教框架。即使在被外族(如希克索斯、波斯、马其顿)统治期间,埃及仍保持宗教与政体的连续性。
四、古希伯来人的社会构建
古希伯来人是一个兼具强烈血缘纽带与宗教性特质的民族共同体,其历史进程始终游走于大文明之间的缝隙地带。早期活跃于两河与埃及之间,后又夹处波斯与希腊之间,最终并入罗马帝国的版图。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半游牧、半农耕为主,社会结构初期为“流动的神庙社会”,以筑坛敬拜神为主。后期以“约柜”为核心的崇拜形式才逐步确立,演化为“约柜的神庙社会”,并最终确立以耶路撒冷圣殿为中心的国家宗教体制。
彭瑞在分析这一转变时强调:“这种神庙制度借鉴了古埃及‘扩大神庙’的空间政治模式,但希伯来传统将其高度抽象化和律法化。”
族父时代的希伯来人主要是以游牧与半游牧经济模式生活,而到了士师时代和王国时代,逐步过渡到农业与畜牧相结合的经济形态,过上了稳定的定居生活,并始终保留一定的手工业传统。
古希伯来人社会,更加注重保持血缘关系的构建,并且他们秉持一神论的观点。他们在流动的生活中,神逐渐成为了他们中间独一无二的至上神。彭瑞解释说:“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神人关系,族父们与神是一种个人化的关系,不受地域限制。神不仅是亚伯拉罕的神,也成了以撒的神,又是雅各的神。最初这三个人的信仰是分散的,但是借助‘神的应许’把他们串联起来,把最初可能是三个分散的族源记忆构建为一个父子承继的关系。”
而到了摩西的时代,希伯来人主要是以会幕和圣殿为核心,从原来的流动神庙神学变成了抽象的神庙神学。族父时代的上帝对其他宗教比较宽容,但是到了摩西的时代的上帝加入了“拯救者”与“立法者”的两大形象。这一时期通过“十诫”确立律法传统,祭司系统由亚伦后裔专职承袭,家长们则退出宗教职位,从而形成更为分化的神职结构。
彭瑞表示,新月地带孕育出三种彼此交织又各自成形的文明模式,“它们互相影响,但始终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共同的特征是,它们都“摆脱了传统的血缘—图腾式社会结构”,从而开启了西方文明“突破式”或“破裂式”的发展路径。
在他看来,两河流域的文明是典型的“地缘驱动型”,建立在城邦神庙公社的基础之上。他说:“这里的王权和神权是并存的,但由于地理格局的开放和复杂,它的地缘关系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因此,这一模式虽开创性强,却难以维系大一统的政治体制。
相对而言,古代埃及构建的是一种以法老为核心的“扩大神庙社会”。彭瑞形容这是“一个高度地缘化的国家系统”,通过神庙覆盖全境,法老以神的身份统合宗教与政治,形成稳定、集中、连续的文明结构。
而在三种模式中,希伯来文明显得尤为独特。彭瑞直言:“它不是建立在稳定的地缘结构之上,而是一个以血缘宗教团体为基础的流动型神庙文明。”他解释说,早期希伯来人处在夹缝中求生存,通过流动的祭坛和家族信仰维系认同,逐渐形成以“约柜”为中心的绝对神权体制。虽然地缘不稳定,但他们靠信仰绑定了血缘,为“后来的犹太会堂制度和基督教教会制度打下了深厚基础”。
其他文明体系
彭瑞介绍:“中国的模式是大一统型的,家与国高度同构,血缘与地缘紧密融合,表现为如综合性图腾、姓氏制度与分封制等制度安排,这种结构孕育出一种‘连续式文明’的轨迹。而印度则通过种姓制度,将血缘关系做了等级化处理,并统摄地缘结构,使其成为宗教秩序的一部分。”
最后,他总结道:“如果我们将中国儒教、印度婆罗门教和犹太基督教传统并置来看,会发现一个重要的共通点——这些古老文明并未完全扬弃血缘关系,而是在与地缘关系的互动中,保留并转换了血缘结构,从而发展出各自独特的宗教—社会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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